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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征信業務管理辦法》“斷直連”2020年即將實施,助貸業務模式將面深度調整
更新時間: 2021-11-11
2021年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《征信業務管理辦法》,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,辦法中明確了征信業務使用數據的原則,配套《征信業務管理條例》,內容包含信息采集、數據使用規范、監督管理等方面。辦法的推出有助于促進征信業市場化、法治化和科技化發展。業內專家分析認為,征信管理辦法相繼出臺,這將給助貸等互聯網金融平臺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模式帶來直接影響,有助于打破互聯網金融平臺數據壟斷,進一步強化金融機構獨立風控職能。未來助貸業務征信“斷直連”勢在必行。
《征信業務管理辦法》在總結近年來征信業實踐經驗的基礎上,遵循規范與發展并重、機構監管與業務監管兼顧的原則,明確信用信息的范圍,細化征信業務的合規要求,規定征信機構、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法律責任,為依法合規開展征信業務提供具體可操作的規范指引。
《征信業務管理辦法》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,進一步明確征信全流程業務規則。在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方面,規定信用信息采集的方式和原則,明確信用信息加工處理的客觀性和準確性要求,全面落實信息主體的知情、同意、異議和投訴等各項權利。在保障信用信息合法使用方面,強調信用信息使用的公平性和正當性。征信機構應當依法合規提供信用報告、信用畫像、信用評分、信用評級和信用反欺詐等征信服務,應用于服務實體經濟的金融等活動。在保障信用信息安全方面,進一步強化完善征信內控制度建設、征信系統安全管理和征信機構人員管理等監管要求。辦法中明確了征信業務的邊界,從事征信業務需要獲得許可或備案,這對助貸等互聯網金融平臺的運營模式將帶來直接影響,助貸合作模式面臨重塑。當前助貸業務中,多數助貸公司會涉及用戶基本信息、借貸信息的采集整理等,且數據均直連金融機構,未通過征信機構傳輸,隨著辦法的落地,未來助貸業務征信“斷直連”勢在必行,助貸機構需要和持牌征信機構合作,作為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機構提供信用信息,再由征信機構將信用信息傳輸至金融機構。
資料來源:《征信業務管理辦法》,中國人民銀行,中金公司研究部
中國人民銀行將按照《征信業管理條例》《征信機構管理辦法》《征信業務管理辦法》等規定,切實履行對征信業的監督管理職責,從嚴督促征信機構、金融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,依法合規開展征信業務活動,促進我國征信業規范健康發展,為健全具有高度適應性、競爭力、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系,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提供征信支持。